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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项民生工程做好做实,歙县不断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提高待遇支付水平。日前该县出台政策,把参保妇女生育医疗费用纳入支付范围,对参保妇女发生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住院分娩实行定额补助(顺产300元/人,剖宫产500元/人),产后并发症、合并症住院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对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兜底补偿,凡实际报销金额与符合医保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之比低于30%的,按30%的比例予以报销。此外,还统一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年度,即少年儿童、在校学生医保参保年度为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其它居民医保参保年度为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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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 黄山市劳动保障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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