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才交流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协会接纳会员实行如下办法:
一、接纳对象
(一) 单位会员
1、经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持有《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或相关许可证,并从事人才交流服务业务(或相关业务)的人才中介组织;
2、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并依法成立的人才交流协会或相关社团组织;
3、对人才交流事业有突出贡献的其他企事业单位和团体。
(二) 个人会员
1、人才交流协会的主要负责人;
2、经政府认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合法的人才中介组织的主要负责人;
3、对人才交流事业有突出贡献的政府公职人员、专家学者、人事人才工作者;
4、热心支持人才交流事业的其他社会各界知名人士。
凡具备以上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承认并遵守《中国人才交流协会章程》,均可申请入会。其中,以个人名义入会的,须有两名单位会员推荐。
二、入会手续
(一) 单位入会需提交的资料
1、《单位会员入会申请书》原件一份;
2、《单位会员登记表》一份;
3、《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或相关许可证复印件一份(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4、800字以内的单位情况简介一份。
(二)个人入会需提交的资料
1、《个人会员入会申请书》原件一份;
2、《个人会员登记表》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请将以上文件原件(需盖单位公章)邮寄至协会秘书处,并在信封上注明“入会”字样。
地 址:北京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201室
邮 编:100013
收件人:中国人才交流协会秘书处
三、审批程序
(一)协会秘书处收到入会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后,及时提出审核意见,报会长或秘书长审批;
(二)入会申请经初审合格后,由协会秘书处发出初审合格入会通知书;
(三)单位凭初审合格入会通知书,一次性缴纳入会费2000元和当年会费2000元,共计4000元,个人会员会费标准另行制定;
(四)协会秘书处收到汇款后,报会长审批通过后,及时向会员寄发会员证,并在协会内部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