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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图形标识设计方案的函
为解决全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尚缺失统一标识的状况,宣传人才服务行业发展,全国人才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和人力资源服务图形标识国家标准起草的牵头单位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中心,联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标识”设计方案。欢迎专业人士与公众积极参与征集活动。 一、征集内容 征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图形标识”。为全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计一个可统一使用的图形标识。 二、标识图案的有关要求 1.标识彩色图案设计,有一定的构成规则,反映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内涵,图案寓意贴切、清晰流畅、简明大方,视觉冲击力强。标识图案中应包含简洁的中文“人力资源”或英文“HR”标识。 2.标识要突出人力资源服务的概念。 3.标识颜色原则上不超过2种,标准色应醒目、明快,有易区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感观。 4.标识设计应属自主创意,提交的设计方案均属原创且尚未公开发表,无抄袭、模仿等侵权行为。 5.每幅应征作品需附800字以内标识图案创意的说明。 6.应征稿为A4规格的电脑彩稿或彩色文稿,图样要求彩色和黑白各3份。 三、评选及奖励办法 1.评选:由全国人才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和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中心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统一评审。 2.奖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标识,设中标奖一项,奖金5000元;入围奖三项,奖金800元。 3.评选结果将在中国人事报、中国人才交流协会网、中国国家人才网、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中心网站和DRC设计资源协作网站和视觉中国网站公示。 四、投稿要求 1.来稿作者请填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标识征集报名表》(见附页),并在信封左上角注明“人力资源服务图形标识”征集字样。 1)每件作品均须提交A4(210mm×297mm)规格样稿一份,无需装裱,但在提交时不可折叠,并将填好的报名表粘贴在背后。 2)请提交刻入光盘的电子制作稿一份,图像文件精度不低于 300dpi,存储格式为tif,矢量图形文件请提供ai或eps存储格式。请在光盘表面清晰标注作者的姓名与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 2.作品及光盘请以特快专递形式提交,为了避免参赛作品在邮寄途中遭损坏,建议采取较牢固的包装方式。组委会对在邮寄途中遭到损坏的作品概不负责。 3.所有参赛作品一经寄出,非经主办机构事先书面同意或另行要求,不得撤回、更换。 4.征稿截止日期:2009年3月31日,以作品寄出邮戳为准。 5.来稿请寄: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1号,邮编:100088 联系人:郭骏 电话:010-82004226/28,传真:010-82004066 E-mail:hrzj@bjidesign.com 五、特别声明 1.设计者身份说明应用独立一张A4纸,不得在设计图稿中出现。 2.投稿作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 3.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在网站公布其真实姓名,且如数追回奖金,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承担。 4.获奖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及修改权均永久性归全国人才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中心所有。 5.所有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6.本次活动获奖者奖金个人所得税由本人自理。 7.全国人才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中心对本次征集活动有最终解释权。 六、详情请登陆 中国人才交流协会网 http://chra.newjobs.com.cn/chra/ 中国国家人才网 www.newjobs.com.cn 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中心网站www.BIDCchina.com DRC设计资源协作网站 www.DRCchina.com 视觉中国网站 www.chinavisual.com 全国人才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中心 二〇〇九年一月四日关于征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图形标识设计方案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