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才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向人才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办公室提交人才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申请,人才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申请表可从北京人才服务行业协会网站下载。
2、评委会办公室在接到机构提交的人才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机构资质,对审核合格的机构生成并告知人才服务机构等级申报系统用户名及密码,对未通过审核的机构予以告知。
3、申请机构登陆人才服务机构等级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4、人才服务机构等级申报系统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机构提交的申报表给予答复。
5、申报机构在接到人才服务机构等级系统答复后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申报表及附件材料报评委会办公室。
6、评委会办公室在审核申报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安排现场评查。
7、评审专家组在现场评查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查报告并提交至评委会。
8、评委会应在收到评审报告10个工作日内确定评定结论。
9、评委会对评定达标的机构,在北京人才服务行业协会网站和相关媒体公示10天。
10、公示后未有疑义的机构由评委会颁发等级标志及证书。